新華社北京11月25日電 (劉駿遙 高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連維良25日表示,對於水、石油、交通、電力等領域的價格改革,在價格調整過程中要“充分考慮群眾的承受能力”。
  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吹風會上,連維良指出,價格改革要保障基本民生,促進社會公平。他說,對於水、石油、交通、電力等領域的價格改革,要區分居民消費部分和經營性部分,居民消費部分通過階梯價格機制保民生、保公平,儘量維持價格穩定;經營性部分主要發揮市場的作用。同時,要建立社會救助、社會保障與物價上漲幅度掛鉤的機制,不因為價格上漲使低收入群體生活受到影響。
  連維良還明確了發展改革委對於價格改革的其他措施,包括縮小政府定價的範圍,凡是能夠由市場決定價格的,都要由市場來決定,特別是要放開競爭性環節的價格;對繼續由政府定價的項目,要完善公開、透明的定價規則和定價機制,能夠接受社會監督,建立有利於節能減排、生態文明建設、經濟轉型升級的價格政策體系。
  (原標題:價格改革要充分考慮群眾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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