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莫小松 見習記者馬艷 通記憶體訊員江滔 日前,廣西博白縣原水利局局長張某鳴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現金20萬元,被博白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沒收違法所得。
  2006年6月至2011年11月期間,張某鳴利用擔任博白縣水利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杭州順達塑膠有限公司代理商龔某某的請托,在博白縣農村安全飲水工程的招投標和支付貨款方面為龔某某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龔某某現金人民幣20萬元用於個人生活開支。2014年2月19日,張某鳴主動到博白縣人民檢察院投案,在接受詢問時如實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實,並退出贓款20萬元。 賣房子 (原標題:自動投案 局長為代理商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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